打造干部监督工作的新常态
我市坚持以从严治吏为关键,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为重点,积极打造干部监督工作“新常态”。
正科级领导干部填报成为“新常态”。为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我市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和中组部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范围,规定正科级领导干部从今年开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由其所在单位机要或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集中统一保管,确保在干部考察和重点抽查核实工作中做到随时提供、及时上报,切实把正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新常态”。
“凡提必查”成为“新常态”。为有效发挥抽查核实工作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从2015年1月起,全市实行“凡提必查”,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列为副处级及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全面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凡发现未如实填报相关情况的,要求干部本人作出说明;有意瞒报的,不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存在违规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目前,全市已对15名拟提任干部进行了重点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干部任用意见,有效发挥了抽查核实工作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中的监督作用。
随机抽查成为“新常态”。从2014年起,坚持每年按照中组部3%-5%的抽查比例要求,在全市县处级及企业领导干部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将信息查询结果与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逐项比对,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干净”做官起到了倒逼作用。遵规守纪、“干净”做官起到了倒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