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
10月11日至12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伟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国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公保才旦、常委会委员李业奇、赵喜平参加检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毛占彪、副局长马玉英陪同检查。
检查组深入青海中泰中油有限责任公司、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综合门诊楼项目、国芳百货公司等企业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听取了省安全监管局就全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情况汇报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并与省市安全监管局、甘河工业园区、有关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代表进行了交流座谈。
马伟副主任对我省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工作,依法强化监管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呈现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趋于完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马伟副主任强调,安全生产不仅是经济和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坚定不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理念。 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监管机制体制建设,将安全理念融入生产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每一名员工,切实守好安全发展的每一道防线,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要夯实基础,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立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运用法律、宣传、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从安全设施、基础装备、制度建立、人员配备等方面入手,做好常态化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事故。
三要完善措施,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要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前提条件和保障作用,按照管理职责,抓好隐患排查,制定预防措施,提高隐患排查精准性,从工艺设备流程等源头上查找技术性和深层次隐患,制定应急预案。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电子数据库,实现动态监控、分级管理,公开执法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水平。四要狠抓落实,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法治化水平。要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将安全生产纳入法治化轨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制度,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