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全省造林用苗质量

26.04.2016  12:53
      今年入春以来,我省各地林业部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制度,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扎实开展,造林用苗呈现出数量足、规格高、质量好、价格低,良种比例提高的良好态势。突出表现在:

      一是招标采购成为林木种苗采购的主要方式。全省90%以上的种苗都是通过招标采购,少部分县由县林木种苗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种苗采购。招投标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或作业设计批复的种苗规格,杜绝了人情苗、关系苗,防范了种苗采购中的各种风险。

      二是加强环节控制、全过程管理,优质种苗比重稳步提高。全省上下始终把种苗质量放在种苗生产的首位,通过建章立制、制定质量标准、强化监督检验,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做到不合格的种苗坚决不调、不用,确保造林用种用苗质量。同时,各地坚持苗木随起随运随栽植,尽量减少假植环节,保证了造林绿化的质量。

      三是依法行政,种苗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各地以实施新《种子法》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新《种子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种苗监督检验、标签等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和规范了种苗市场秩序,所有被检查苗木都有“两证一签”,手续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