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中院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 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执行力度破坚冰。按照执行法律规定,对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动产、不动产或其它财产权益,及时采取财产交付债权人、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措施进行执行。去年执结了一批如龙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大案要案,都兰法院开展的“打破冬藏”行动,8天执行9起案件70余万元执行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方查找线索促执行。以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落脚点,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多次赴省外及相关单位,逐笔核查财产真实性,对于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协助执行,对于无财产的,出具书面材料,确保做到全程留痕。
加大惩戒力度讲诚信。海西中院在最高法院执行管理系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4人,对183人通过微信平台、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进行失信曝光,以此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取得了良好威慑效果,失信曝光后,部分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达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的。
推进执行信息夯基础。坚持建设与运用并重,狠抓执行工作信息化,及时安排海西两级法院运用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将执行案款、失信被执行人、查控系统等执行系统有效衔接,方便案件承办。已有6家法院建成网络查控室。还开通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一步公开透明司法拍卖。格尔木法院和乌兰法院各有一起案件已开始网络拍卖。
规范执行工作保权益。为解决多个债权对同一债务财产执行时的受偿顺序问题,对查封工作作出了“一案一查封”的明确规定,切实解决轮候查封后的财产分配顺序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全面核查清理执行案款,逐笔逐项登记,建立台账,健全执行案款信息化长效机制,促使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