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向公众报告落实“水十条”情况 主动接受监督 信息多公开 参与更深入

14.07.2015  13:36

  ◆本报记者闫艳

  “水十条”发布后,贯彻其中的内容成为各地进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让百姓共同参与和监督“治水”?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利用“向公众报告”制度,不仅让公众了解全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而且公布了公众监督的内容,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最近,家住扬州市冯庄社区彩虹苑的居民发现,家门口的幸福河的水泥护坡上贴了不少指示牌,这些指示牌上面写着“溢流口”,并且形象地标识出“晴天没有水,雨天才有水下河”的图案。

  “我们封堵了8条黑臭河道的排污口,并在保留下来的溢流口处设立了监督牌,如果是晴天发现有污水排出,公众可以进行举报。”扬州市清水办的工作人员李晖告诉记者。

   报告进展释疑解惑  

  近日,在冯庄社区的会议室里,扬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姚江潮向公众报告了全市8条黑臭河道的整治情况。记者发现,在座的公众代表,不仅有环保监督员、志愿者、社区居民、媒体这些老面孔,还有关注扬州市环保局微博的网友。

  据姚江潮介绍,目前,扬州市已经完成幸福河、童套河的整治工作;四望亭河、引潮河将于9月底前完成整治,新城河将于12月底前完成整治;念四河、沙施河、七里河已经完成整治方案编制,正在进行前期审批手续,即将投入实质性整治,预计2016年底完成。

  “我家住在幸福河边,平时晚上出来散步,总会闻到味道。已经整治到位的幸福河为何依然比较黑臭?水质究竟会不会变好了?”听完姚江潮的介绍,冯庄社区的居民吴大爷站起身,向姚江潮发问。

  “幸福河西端属于断头河,东侧与新城河相连接,虽然目前幸福河河床淤泥已经疏浚,两岸进行了绿化,但是河道南侧建了一个闸,幸福河水源因此断流,加上目前新城河正在整治当中,污水有倒灌现象,幸福河水质随之变差。一旦新城河整治结束,与幸福河贯通之后,幸福河水质将得到改善。”姚江潮耐心地解释道。

  下一步,扬州市还将通过建立定期引水活水机制,加强对涵闸、泵站等各类引水活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引导水系循环的工作有序开展,保持市区内各河道、水系的互通互联,防止出现河水大面积黑臭的现象。

  扬州市相关部门规定,定期巡查入河排口截污设施,私设排口要及时查封,破损管网要及时修复,设备异常要及时修理,确保污水截流管网、初期雨水调蓄池、水质处理站等污水截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以开放姿态接受监督  

  对于整治黑臭河流的进展,大多数公众代表频频点头表示认可,而此时名为“扬州鸿祥兴”的网友向姚江潮发问:“扬州是一座以水为美的城市,我们想知道‘水十条’出台后,除了监督体制机制外,我们怎样能更好地参与到落实‘水十条’的工作中,我们还能监督什么?

  面对这样的疑问,扬州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朱华伟拿出两张幻灯片,他将“水十条”中所涉及的目标任务,按年限划分,标注出与扬州市匹配的内容,而这些内容正是公众可以监督的内容。比如根据“水十条”要求,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广大群众对水环境知情权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通过向公众报告这种方式,让群众参与水环境的监督。同时,加密水环境信息公开的频次,比如每个月对国控、省控的断面水质和44条河流55个断面水质信息进行公布;每周对水源地水质进行公布,这些信息中会包含水质类别、超标因子等内容。”姚江潮补充道。

  对于社区居民、网友等公众代表不同类别的发问,扬州市环保局宣传教育处处长钮立文颇有感触:“我们向公众报告,不仅报告环保部门的工作进展,还要要告诉公众在落实这些工作时,公众需要配合的内容,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公众参与其中。

  同时,扬州市环保局在原有公众代表的基础上,又邀请了微博网友。钮立文说:“这是在更大范围上的互动,也是对以前公众代表的一个补充,这样也使真正有环保需求和环保疑问的公众更好地参与到日常工作中来,体现环保部门对于公众监督更开放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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