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法庭秩序 依法惩治没商量
21.05.2020 03:40
本文来源: 法院
2020年5月15日上午,原告师某某诉被告唐某某返还财产纠纷一案,在大堡子法庭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原告之子师某在法庭立案大厅对被告唐某某进行辱骂,然后原告父子二人与被告父子二人开始相互殴打,法庭工作人员当即进行劝告制止未果,导致其他案件的庭审活动一度中断,随后法警赶到将四人带离。师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妨碍人民法庭审理案件,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师某某、师某、唐某某、唐某分别罚款2000元,限期交纳。师某某等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向法院出具书面悔过书。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当事人或案外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人民法庭工作秩序,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任何破坏法庭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都应当被严格禁止。师某某等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法庭毫无敬畏之心,肆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激化矛盾,对法庭工作人员的劝解、警告置若罔闻,是对法庭的藐视和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最终受到惩罚。
本文来源: 法院
21.05.2020 03:40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