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精准扶贫缺位不给力将被问责

25.05.2016  10:06

  日前,西宁市出台《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精准扶贫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扶贫扎下去、做起来,落到实处。

  《办法》明确,对未及时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未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导致政令不畅等十一种情形的,追究县(区)委的主体责任和县(区)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及时认真研究部署本辖区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未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委、县(区)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导致政令不畅等十六种情形的,追究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及时认真研究部署本村年度精准扶贫工作,对精准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等十五种情形的,追究村两委班子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照《西宁市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干部管理细则》相关要求管理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的,追究各级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贯彻落实市委精准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力、派出精准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不及时等五种情形的,追究派出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精准扶贫工作职责等十二种情形的,追究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的责任。

  责任追究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免职六种方式。精准扶贫工作中受到问责的党员干部,取消年度各类考核评先选优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周建萍 贾权军)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
甘青两省政协就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开展联合调研
  8月2日至6日,青海省政协应甘肃省政协的邀请,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