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年度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我省将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作为今年扶贫开发工作的头号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协调和全省各级扶贫部门的辛勤努力下,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全面按期完成了建档立卡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扶贫机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工作要求,省、市州、县三级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在先期开展建档立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青海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了方法、程序和时限要求;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建档立卡宣传动员工作,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根据建档立卡不同阶段任务要求,举办业务培训班6期,培训市(州)、县、乡镇三级业务骨干416人;五是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贫困村、贫困户识别认定工作,加大数据信息审核力度,确保上报数据信息质量;六是积极协调各级财政落实专项工作经费628.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527万元,县级财政101.9万元,为建档立卡工作提供保障;七是建立了领导包片、干部蹲点、考核评价、进度报告等制度,结合分片推进交流等方式,强化对建档立卡工作的督查,按期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八是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青海省扶贫开发干部驻村及联户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共抽调各级干部4866名,组建1622支工作队进驻新识别的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九是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启动了省级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全面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通过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共在全省39个承担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市、区)识别认定贫困村1622个,识别认定贫困户203759户735603人;完成了39个县《贫困县登记表》、1622个村《贫困村登记表》和203759户《贫困户登记表》的基础数据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填写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手册》;全面建立了村有薄、乡镇有纸质和有电子档案、县市(州)及省级有电子档案的扶贫信息系统,并按时将建档立卡数据信息上报录入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建档立卡,摸清了全省现有贫困分布状况和底数,为瞄准扶贫对象分类施策,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精准扶贫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