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扶贫日” 海西州共捐2032万元

22.10.2014  23:53
核心提示:   国务院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由海西州工商业联合

   国务院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由海西州工商业联合会、海西州扶贫开发局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扶贫日募捐倡议书”,社会各界纷纷响应,伸援手、献爱心,迅速参与到扶贫济困捐款活动中,截至10月17日,海西州共捐款2032.6万元,其中企业捐款2022.6万元,扶贫系统及天峻县机关个人捐款10万元。

  为有效调动企业参与“扶贫日”活动及村企共建的积极性,扶贫部门将创新企业捐赠资金的使用机制,按企业捐资额1:1奖励配套专项扶贫资金,在捐资企业选定的贫困村开展共建活动,或通过金融扶贫方式将企业捐资和专项配套资金作为银行贷款风险担保金,撬动金融部门资金,扩大资金规模,实施扶贫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