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青海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部署,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近日,海西州纪委通报了两起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都兰县宗加镇努日村原党支部书记才琴巴特尔、宗加镇农业村村民吉日格力非法占用林地问题。才琴巴特尔、吉日格力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有林地,改变被占有林地用途,非法开垦达360亩,造成大量林地毁坏。2017年3月30日,都兰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才琴巴特尔、吉日格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11月16日,宗加镇党委给予其二人开除党籍处分。
乌兰县柯柯镇赛纳村村委会主任周生财在发放政府补助的救济面、免费肥料时违规收取费用问题。乌兰县柯柯镇赛纳村村委会主任周生财在历次向村民发放县民政或相关部门提供的救济面、免费肥料时,每次按不同标准向受助群众每袋收取2至5元费用,用于支付救济面、肥料的搬运费及村里的卫生费等费用,增加受助群众负担,且收取费用事宜仅与村党支部副书记、会计商量决定,未经村“三委”集体研究。2017年9月15日,乌兰县柯柯镇党委对周生财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保持高度警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扎实推进扶贫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坚持挺纪在前,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全州扶贫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