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第二批文物保护工程企业资质的公示
为积极培育我省文物保护工程市场主体单位,进一步规范全省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市场行为,加强对全省文物保护工程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我局2015年12月30日第六次局务会审核研究,对下列单位进行资质批准前公示。
1、青海伊藏清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法人张彤洲,拟批准勘察设计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文物建筑维修保护、保护规划编制。
2、青海雕圣梵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法人刘兰萍,拟批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玉树县藏韵艺术传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法人更秋罗周,申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级资质,拟批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4、青海守宸园林古建有限公司:单位法人张伟,拟批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5、青海营造仿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法人胥明智,拟批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6、青海工艺美术厂有限公司:单位法人任朝兴,拟批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2月16日至22日。
公示电话:0971-613051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10号(邮编:810001)。
青海省文物管理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