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期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甘河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
⑴甘河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①甘河工业园区东区:
北出口道路拓宽工程,路长6405.97m,路宽30(20)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南出口通道工程:路长4500.35m,路宽12m,道路等级为支路。
宝利华进厂道路工程:路长2325.76m,路宽9m,道路等级为支路。
②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纬五路:路长938.7m,路宽36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纬九路:路长1276.7m,路宽36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经一路:路长13960.7m,路宽30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十一路:路长1504.4m,路宽31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二路:路长739.7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支路。
纬四路:路长728.6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支路。
⑵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道路工程:
纬五路:路长1250.43m,路宽2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六路:路长525.91m,路宽2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装备园路:路长1567.59m,路宽24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金溢路:路长1596.984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三期道路工程:
纬一路:路长1250.43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二路:路长1242.55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三路:路长1141.97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四路:路长984.41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五路:路长926.40m,路宽1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六路:路长716.85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七路:路长591.09m,路宽1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纬八路:路长350.03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经一路:路长3482.11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经二路:路长1949.04m,路宽1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经三路:路长3431.40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经四路:路长1545.86m,路宽1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经五路:路长2538.42m,路宽1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⑶南川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第一大道延伸段:路长2794m,路宽30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滨河路:路长6178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西久公路:路长3011m,路宽50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第九街:路长484m,路宽24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规划支路:路长444m,路宽12m,道路等级为支路。
大美青海玉文化产业园道路:路长7600m,路宽16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第一大道三期:路长4000m,路宽30m,道路等级为主干路。
规划二路:路长4000m,路宽18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评估其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向公众征求意见,以反映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得到您的支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桑豆多杰
联系电话:13007771023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纬二路16号西旺大厦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徐飞琼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