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力抓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

09.01.2017  13:03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问题导向,多措狠抓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取得明显呈现。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指导。 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建设,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关于城镇清洁环境行动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公共场所各种平台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利用施工围挡、公交车、公交站台、户外LED广告屏幕、环卫作业车辆等对垃圾减量分类知识进行宣传。

(三)加强示范引路。 2015年西宁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评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通过组织外地调研,采用“政--企--社”的运作模式,借助互联网+技术与企业共同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的回收方式,在城区20个居住小区开展前期垃圾减量分类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已经投放34处智能饮料瓶回收机,衣物回收箱344个、设电子废弃物智能回收机4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加强餐厨垃圾处理。 西宁市、格尔木市分别建设日处理能力为200吨和5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将餐厨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进行处理。特别是西宁市通过与餐饮商户签订回收协议,购置专门的餐厨垃圾回收车和回收桶,加大对地沟油生产窝点的查处,基本做到市区餐厨垃圾全收集全处置,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誉为“西宁模式”,并在全国进行重点介绍推广。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部门协调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健全。 二是 资金投入不足。受政府财力限制,无法大范围上马有规模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三是 生活垃圾资源化终端处理设备配套滞后,目前,我省大多仅在生活垃圾收集前段设置分类式果皮箱和少量分类回收站,无法做到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和处置。 四是 居民对垃圾分类收集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也限制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应尽快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二)加快法律法规标准建设。国家尽快修订《城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垃圾分类的法律要求,依法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细化垃圾类别,明确标识标志,掌握各类标识、容器、分类方法、清洗要求等。

(三)加大试点城市的资金支持。增加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专项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

(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运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承担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资源环境意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先进典型,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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