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国税局持续推进档案管理线下线上一体化信息化进程

28.01.2016  11:52
      辽宁省抚顺市国税局档案档案管理工作历经20年的探索实践和再改进、再升华,已呈现出“线下”实物化和“线上”系统化档案管理常态化格局。
  一、顺时应势而为,持续推进档案管理层级质效
  抚顺市国税系统包括市局机关在内13家档案工作于1995年全部晋升省一级,后续4家单位先后进入省特级,今年年末前将再有3家省一级档案单位进入省特级行列。至此,全系统将形成档案管理工作省特级7家、省一级6家的新局面。20年来,抚顺市国税局被省、市档案局树立为“抚顺档案工作的一面旗帜”,2007年荣获“辽宁档案工作十佳单位”,2008年在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局及基层局先后有200余人(次)获得省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二、务实“线下”建设,夯实档案管理标准规范基础
  抚顺市国税局始终把档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制度标准建设,坚持规范管理同步,注重资金保障投入,全方位推进“线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设施建设。一是强化制度贯彻实施,持续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通过多年来持续建设,全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已形成规范归档、标准管档、制度管人等约束和激励互为的档案工作质效机制。二是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断夯实档案管理基础建设。该局历届班子特别是本届班子十分重视全系统档案工作及档案信息化管理研发建设。今年年初对2006年档案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新上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4.1版)”,为档案信息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创新“线上”平台,提升档案管理信息应用水平
  抚顺市国税局为适应档案信息化管理新形势,依托局域网前瞻性研发上线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4.1版)”,使“线上”档案管理工作向着信息化管理迈出了坚实一步。一是着力电子文档管理。新上线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4.1版)”应对“线下”八大门类档案进行了全方位对接编程,并呈现多处创新亮点。二是遵循档案业务规范,创新税务稽查档案管理工作。税务稽查档案遵循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实现了税务稽查档案材料收集、立卷、著录、编号等全方位无缝对接,前瞻性推进了稽查案卷管理工作落实,这也是全省税务系统首创。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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