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报国建功军营 大学生入伍政策优厚

18.03.2016  03:42

   ——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参谋长韩光忠

              为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家教育部联合举办的2016年全国征兵宣传教育进高校活动,3月15日,省国防教育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在青海大学举行“青海省国防教育宣讲进高校”活动。针对我省大学生对参军入伍有关政策的疑问,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参谋长韩光忠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兵役登记对象是怎样规定的?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在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韩光忠:根据《兵役法》等规定,网上兵役登记的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以参加兵役登记。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应征青年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比如身高要求是: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

  【记者】: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韩光忠: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及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

  【记者】: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韩光忠: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两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记者】: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学费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学费补助除中央财政资助外,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

  【记者】: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复学(入学)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记者】: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考试升学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每年安排大学生退役士兵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记者】: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学生升学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记者】: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退役就业服务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记者】:我省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社会保障服务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主要有以下三项。养老保险: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士兵回农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险接续: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经费由部队负责)与其退役后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转接,由军队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记者】:我省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定向人才招聘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从2013年起,依据青办发﹝2013﹞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每年从退役士兵中公开招聘50人分配至青南地区乡镇工作。2013年,从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基层公安干警编制中拿出150名,面向退役士兵公开考录。从2014年起,连续4年根据自然减员情况和基层实际需求,每年在基层政法干警考录中采取定向考录的方式招录100名退役士兵。考录合格者派送到青海省警官职业学院进行为期两年的学习培训,取得相应学历资格后,定向分配到基层派出所工作。

  【记者】:我省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家庭优待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我省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10000元,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如义务兵服役2年可领取20000元。

  【记者】:我省对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义务兵按2年计发、下士按3年计发、中士按4年计发、上士按5年计发、四级军士长按6年计发。以2015年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42元,义务兵服役2年可领取49084元。

  【记者】:应征入伍的高等学校学生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如义务兵服役2年可领取9000元。

  【记者】:军人工资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韩光忠:近年来,军人工资津贴待遇持续提高。以我省为例,入伍1年的列兵津贴普遍达到每月1000元以上,入伍2年的上等兵津贴普遍达到每月1200元以上,入伍3年至5年的下士工资普遍达到每月4000元以上,入伍5年至8年的中士工资普遍达到每月5500元以上,入伍8年至12年的上士工资普遍达到每月72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