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客生积怨 少年失两指
图为被砍伤的手
近日,西宁市湟中县一起故意持刀伤人案的受害者家属向本报反映,称自己未满14周岁的儿子被人持刀砍伤,案发至今已过四个月,希望媒体能伸张正义,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受害者家属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呢?对此,记者日前进行了采访。
受害者家属出示鉴定结果
12月8日,记者来到案发当地湟中县,见到了受害人马某雄,记者看到马某雄的左手大拇指和食指已被砍断,左手臂肌肉和左腿韧带被砍伤。受害人家属向记者提供了损伤鉴定结果,一份是湟中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鉴定结果:马某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另一份是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果:马某雄系大拇、食指离断毁损伤,构成七级伤残。
少年在体育场被砍伤
据受害人马某雄说,8月1日15时,马某雄接到犯罪嫌疑人韩某赟电话,对方称有事让马某雄到湟中县体育场,马某雄没有多想,骑着三轮摩托车来到了体育场。不一会儿韩某赟也来了,身边还有几个马某雄不认识的人,他们不由分说就向马某雄冲来,前面的一个人向马某雄抛来一块砖头,马某雄见势不妙,正欲转身逃跑,砖头就狠狠地砸在了他的后背。这时,逃脱不及的马某雄已被韩某赟等众人围住。
据受害人马某雄回忆,当时好像头部挨了一砖头,于是昏迷了过去,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已被砍断,左胳膊和左腿也有刀伤。马某雄在惊慌失措之余给自己的堂哥马建鑫打电话求助,马建鑫赶到后急忙将马某雄送往湟中县人民医院,因伤势过重,湟中县医院做了初步的止血处理,然后马某雄被送往了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其间,犯罪嫌疑人韩某赟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
受害人马某雄的家属告诉记者,之前马某雄因帮亲戚拉了韩某赟门店前的客人,韩某赟怀恨在心,才会雇人向马某雄找茬,以致事态发展到现在不可挽回的地步。
马某雄的父亲马海云说:“鲁沙尔镇派出所的民警抓到了犯罪嫌疑人韩某赟,但是又放了他。案件发生到现在已经四个月了,案情毫无进展,我们找媒体不是要闹,我们只希望能将犯罪嫌疑人早日绳之以法。”受害人马某雄在医院住院治疗11天,总计花去医疗费用两万多元,而韩某赟的家人只赔付了5000元的医疗费。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关于案件的进展情况,记者采访了湟中县鲁沙尔镇派出所所长赵云。据赵云说,派出所于案发当天16时53分接到110指挥中心出警电话。民警来到案发现场,才知受害人已被送往湟中县人民医院,在医院看到受害人马某雄伤情严重,便口头询问了一些简单情况。8月4日,受害人能正常交流了,民警才做了详细笔录。此时的犯罪嫌疑人韩某赟已出逃,9月12日,民警开始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韩某赟,并做了韩某赟家属的思想工作。11月6日,犯罪嫌疑人韩某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有关犯罪事实,民警掌握了一个情况,即一个叫马某的人砍了马某雄,还掌握了此案的其余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小马、小娃。
通过韩晓某赟的供述,警方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对韩某赟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11月30日,警方得知犯罪嫌疑人马某下落,12月1日将其抓获,现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已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案件还在侦办
据赵云介绍,当时是马某雄拿着砍刀,而且砍伤了马某的耳朵,马某才夺过砍刀砍伤了马某雄,之后韩某赟给了马某3000元的医疗费,不存在雇凶一说,但是犯罪嫌疑人没有全部落网,具体情况还不能确定。
湟中县公安局局长袁永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地公安就要为当地群众办实事,有案件要立侦立破,接受群众的监督,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一定要服务百姓,为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如果办案人员存在受贿等问题,绝不姑息、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