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拒不到庭 法院以“藐视法庭”拘传
23.06.2016 17:12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被告喇某合伙养牛期间,因资金紧张从原告乐都某公司处赊欠了价值7 0000元的饲料。同年,被告喇某个人也从原告处赊了价值6 5000元的饲料,后偿还了1 5000元 ,尚欠50000元。以上款项至今未付,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抱有抵触情绪不愿参加诉讼,且被告法律意识淡薄,法院多次合法传唤被告喇某到庭参加诉讼,喇某一直以自己忙为由拒不到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适用拘传。因为本案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故我庭申请对被告进行拘传。经过多次努力,最终顺利将被告拘传到庭。双方到庭后,法官对被告做了大量工作后,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使该案顺利结案。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在人民法院传票传唤之后,按时出庭,以便人民法院及时查明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
本文来源: 法院
23.06.2016 17:12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