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招商引资新优势 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招商局副局长乔弘志答记者问
为什么要出台招商引资的新政策,新旧政策之间如何接续,新政策有哪些亮点和不同?本报记者围绕近日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专题采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省招商局副局长乔弘志。
记者:此次出台《若干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乔弘志: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随着全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现有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力逐渐弱化,现有优惠措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标准不统一、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亟需制定出台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提出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制定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拓展引资空间、优化营商环境,以促进投资增长。
记者:《若干意见》提出一些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能详细解读一下吗?
乔弘志:《若干意见》的第二部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共提出11条优惠政策,是本意见的核心部分。
强化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区和工业园区、保税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各地区、各工业园区和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加强项目前期奖补,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投资方向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奖励支持。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对符合青海省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在资源市场化、竞争性配置中予以支持。强化土地供给保障,对纳入我省《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项目,可依法享受土地价格优惠,优先保障土地供给。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视项目完成情况给予一定支持;要求各地区、园区制定出台标准化厂房租赁的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提升融资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园区、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大引才引智力度,鼓励各地区和工业园区制定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措施,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机构、个人给予政策支持。支持高新技术项目,对国家鼓励类及符合青海特色优势产业重大关键和高新技术项目,以关键设备购置费用总额和技术引进费用为基数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支持建成投产项目,要求各地区和工业园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已投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支持鼓励各地区、工业园区制定出台支持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措施,吸引优势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记者:在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面,《若干意见》有哪些具体措施?
乔弘志:《若干意见》的第三部分,对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出4条措施:加强项目储备谋划,按照绿色循环发展要求,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机制,科学谋划一批质量高、效益好、后劲足、潜力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统筹友好国家地区、对口援青省市和发达地区、部门招商资源,积极探索各种新的招商方式,推进招商主体多元化、招商模式多样化、招商对象精准化。强化园区招商力度,支持各工业园区立足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产业定位,加大与园区产业相吻合地区和企业的对接力度。发挥招商平台作用,支持各地区、工业园区及企业积极参与国内知名经贸展会活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记者:《若干意见》出台后,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呢?
乔弘志:一是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高效的服务环境、清爽的政商环境。围绕“引大入青、引优入青、引新入青”,大力实施“亲商暖商”活动,将招商引资激励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努力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着力改善招商引资软硬件环境,做到基础设施、服务环境、诚信建设同步到位。通过落实政策、优化环境,努力打造新的招商引资比较优势,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二是强化招商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链,强化项目谋划、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绘制招商图谱,各地区、园区和部门联动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产城融合发展、产业联动发展。三是扩大对外开放。把开放作为发展的重要引擎,充分发挥对口援青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有效对接,形成“走出去”和“请进来”的良性互动,用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来促进我省经济的新发展。(花木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