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信息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做好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6〕204号)及《2016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聘用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已按有关规定,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聘用信息,完成了资格审查和省上组织的统一笔试。后续按照综合测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成立领导小组
( 一) 成立综合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景雄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李延斌 省发改委人事处处长
李生栋 省信息中心主任
组 员:李 红 省发改委人事处(助理调研员)
段晓军 省信息中心副主任
孙玉兰 省信息中心副主任
解学峰 省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组织人事处,李延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解学峰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6306712、18997032818
( 二) 设立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监督组,由省发改委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对综合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沈传立 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成 员:段海兰 省发改委机关纪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6305707
( 三)考官组成
综合测试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综合测试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社会考官2名,由省人社厅负责选派,专业考官2名,由省信息中心聘请相关专家。
四、综合测试岗位及报名人数
此次综合测试聘用的岗位1个。具体为:高低压配电维护电工岗位,招录人数一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有31人。按招聘岗位1:3比例,经参加省上统一笔试,现有三名考生参加综合测试
五、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测试岗位内容
主要测评考生的电工知识和电工实际操作技能、附带测试考生的网络基础知识。
(二)测试方法
测试形式为笔试和答辩两种形式相结合。第一部分笔试由考生根据试题做书面解答试卷,阅卷老师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答卷进行打分;第二部分为答辩,由考官根据评分标准打分。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第一部分笔试由考生同时答题,从8:30开始,时间90分钟。第二部分答辩由考生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从10:10开始,每位考生答辩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地 点: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宁市五四西路4号)
考 场:省发改委第五会议室为答辩考场,第四会议室为笔试考场和答辩候考室、第三会议室为候分室。
(四)成绩计算
按省上规定,省上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占70%,综合测试成绩占30%。在综合测试成绩中,笔试和答辩各占50%。笔试部分由两名专家评分(一名评阅,一名校阅);答辩部分由考官评分,计时员、记分员按要求计时记分,以各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答辩的最终得分,综合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考生在综合测试通过后,按照省上有关规定进行例行体检,如有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排名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指派工作人员到拟录用对象现工作单位、居住社区、毕业院校等调查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及青海经济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考核监督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省发改委直属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省人社厅进行巡视指导。
十 、工作要求
1、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是: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招聘考核测评全过程的公平公正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3、命题人员、考官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严守保密纪律,违者从严处理,严肃追责。命题、考核环节要纪检人员全程监督。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4、对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具有严重违反人事考试制度的其他情形的应当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考核测评环节要全程录像录音。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