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青海捷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青海捷豹路虎销售服务4S店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捷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海捷豹路虎销售服务4S店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12月7日—2014年12月13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捷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青海捷豹路虎销售服务4S店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汽车展厅、售后维修车间、办公区及其他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锅炉房(内设1台2吨燃气锅炉)、给排水、供电等
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青海捷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西久公路西侧B11号地段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为50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大通县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大通县环境监测站提供《青海捷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海捷豹路虎销售服务4S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大环测字[2015]第379号):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值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
该项目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监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标准限值。
厂界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新污染物有组织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三)噪声
该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产生后县储存于公司废油库,并委托青海德胜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修理汽车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汽车零件有西宁洪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统一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南川管委会公共设施管理局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