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严格依法办案。要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坚决防止庭审走形式,走过场,严格依法举证、质证和审查、运用证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质证,重要证据没有经过庭审质证,一律不得使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完善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签收、交接制度,认真执行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每一起案件,都要贯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基本要求,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及“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刑罚执行中的司法腐败,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
规范司法行为。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官庭审规范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切实防止司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让当事人看到司法活动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进一步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要重点规范庭审行为,着力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正确发挥法官在庭审程序运行中的指挥、控制职能,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庭审秩序,保证庭审顺利进行。要坚决防止法院内部、外部人员对案件进行说情、不正当干预等行为,从而避免造成判决不公。
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和推进相关配套工作,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项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和严格管控各审判节点时限。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缩短诉讼周期,注重均衡结案,坚决杜绝为了提高结案率而在年终不收案或不顾质量突击结案现象。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合理区分指标权重,改进法院、部门、个人“三维一体”的考核模式、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使考核更加公开、公平和科学。
强化审判监督。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完善审级独立、监督得力、运转有效的审级监督机制。市法院要加大案例指导力度,统一办案思想、标准和程序,促进审判质量提升。落实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专项评查分析制度,深化案件质量评查,采取措施纠正评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法官切实整改。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汇报、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正确对待当事人、律师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选取机制,扩大参审范围,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各项举措,以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健全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增强司法公开的影响力,全市法院门户网站要公开依法应公开的所有内容。把握新媒体时代舆情规律,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分析研判网络舆情,正面引导舆论,为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新闻发布月例会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法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四区法院每季度、三县法院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公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和重点案件审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