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实施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实施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治青理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推进“三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实施意见》总结了我省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成绩,分析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所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当前和长远,明确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省情、改革创新、循序渐进、不懈努力,到2020年在我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实施意见》确立了主要任务。直面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期盼,紧密结合省情和工作实际,《实施意见》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法治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十个方面,确立了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跟踪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政府立法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完善基层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政府权力制约、自觉接受监督、健全规范问责制度、建设廉洁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大人才选拔培养力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等30项重点任务,使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了明确方向。
《实施意见》强调了保障措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蓝图已经确立,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实施意见》紧紧抓住“深化”和“加快”两个关键,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强化目标考核三个方面,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落实党委决策部署,领导和监督本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严守党纪党规,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制定落实相关措施,落实任务分工方案,增强全局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终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在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认真落实《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及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