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力促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剖析问题,找准对策,推进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打好水污染防治战
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文萍湘潭报道 湖南省湘潭市近日召开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讲评会。湘潭市环保联席办公室主任苏国军就湘潭市上半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讲评。
■现状
空气优良天数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湘江湘潭段水质近年来最优
今年上半年,湘潭城市空气优良天数为141天,累计优良率为78.8%,较去年同期上升了5.9个百分点。第一个湘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的八大领域153个治理项目,截至2015年底,项目完成率达98%以上。辖区内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市级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湘江湘潭段水质为近年来最优。
湘潭市高度重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由市长牵头的湘潭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重点负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的实施推进和湘潭域内水资源保护等工作。
除下发一系列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外,湘潭市还建立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实行“周碰头、月调度、季督查”的督查制度,针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在大气污染整治方面,湘潭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率先建立了在线监控系统运营部;率先投入使用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信息系统;率先实现环境移动执法市县两级全覆盖。并加大企业减排力度,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及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完善禁燃烟花爆竹办法,实行限行区黄标车、无标车查处,对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污染源进行全面摸底。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湘潭市强化源头防治,全域防控水污染物排放,并围绕重点领域,着力突破污染治理难点。抓工业排放污水治理,严把工业环评关,着力打造省内循环经济示范区;抓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硬件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减少不合理施肥量,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统筹推进湘江保护治理,大力开展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问题
治气存在六大难题,治水需克四道难关
湘潭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来看呈持续改善状态,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仍存在六大问题。
一是历史原因造成河东城区空气质量提高难。湘钢、大唐发电等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集中分布在河东城区,老火车站货站等散货装运场地位于城市中心,这些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保历史欠账较多,而退出搬迁难度大,短期内彻底解决其大气污染问题很困难。
二是禁燃区存在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燃煤。城区内仍有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燃煤,尤其是餐饮服务业中,许多中、小餐馆还在使用燃煤,点多面广,取缔难度较大。
三是垃圾处置、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难度大。在城市,垃圾焚烧主要出现在“城中村”,也有环卫工人出于处理方便直接焚烧垃圾,这类垃圾焚烧具有分散性、随意性等特点,监管难度大,处罚难以到位。在农村,焚烧秸秆依然是农民认为最方便的处置方式,实行秸秆禁烧困难重重。秸秆禁烧及秸秆的综合利用目前仍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致使工作较难推进。
四是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监管难度较大。各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因责任主体对扬尘治理工作不重视,考虑成本、工期多,不愿在扬尘控制上增加投入。一些工地采用落后的传统作业方式,建筑工地“散、乱、脏”现象严重。
五是禁鞭工作难度大,燃放烟花、鞭炮现象时有发生。要彻底禁止烟花爆竹燃放,还需全市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六是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工作较弱。近几年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快速递增,对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日趋增加。上半年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据市交警支队统计,至6月底完成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78台,远远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2016年淘汰3617台)。
而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也存在水环境风险大、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难度大、应急水源建设滞后等四道难关。
■措施
突出治理重点、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监管执法
下一步,湘潭市提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协调推动,抓好大气、水污染防治。把餐饮油烟整治、水污染治理等结合创文创卫一起落实。充实基层环保力量,强化乡镇街和社区环保工作职责,开展环保网格化监管,消除监管盲点,彻底消除焚烧垃圾、焚烧秸秆和小作坊式企业等面源污染现象。
突出治理重点。突出抓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广清洁能源,落实好城区工业锅(窑)炉煤改气工作,减轻煤烟型污染;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加大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整治;加快落实禁鞭工作责任。
提高管理水平。严格防治各类扬尘污染,全面加强颗粒物各类开放源的控制,加强监测、监管;引进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对大中型建筑工地及周边的扬尘进行治理和控制;开展国内先进施工作业、管理方式宣传,增强企业技术更新、环保等方面意识;对城区内服务行业的燃煤大灶实施全面清洁能源改造;加快研发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
加强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环保法,深入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及建设项目环保违规专项整治,重点强化对环境敏感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制度,推动城市区、园区和责任部门将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及枯水期保水安全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