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积极推进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全覆盖

25.11.2016  20:05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马振龙 摄影报道)11月24日,西宁市城东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授牌大会,为第二批实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58家经营单位进行授牌并签订承诺书。

  据了解,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是两项不同的制度,简称“两项制度”。所谓“两项制度”是指我省将从2016年至2020年,基本建立社会协同共治消费维权的新机制,实现全省消费环节推进“全省推进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全覆盖。其中,推进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经营者要依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和保证质量、诚信经营”的原则,主动承担首问责任,快速解决消费诉求。推进“赔偿先付制度”指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要依照“及时受理、快速协调、先行赔付、事后追偿、杜绝推诿”的原则,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职责,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近年来,特别是新《消法》实施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消费环境不断改善。通常情况下,经营者能够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但仍存在一些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对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有的经营者以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自己没有能力解决为由进行推诿,让消费者向生产者索赔;有的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方式购买商品,一旦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受跨地域等因素影响维权难度大、维权成本高,所以急需在制度层面进行规范。

  “我们正在积极推进‘两项制度’实现全覆盖,这将为推动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明确经营者是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督促和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有效避免销售者、服务者与生产者,以及销售者、服务者与经营场所提供者(经营平台举办者)之间的相互推诿,促进消费纠纷的快速解决,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城东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桂英告诉记者。

  下一步,该局将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特点,综合考虑地区、行业和经营规模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首问责任,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