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化六项措施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药安全工作
为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让全省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青海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强化六项措施,全面部署开展“两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整治和省委全委会、省人代会、省政协会议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维护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两节”和“三会”期间的食药安全保障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餐桌、流入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省政府副省长、省食安委副主任匡湧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药安全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级食安委要聚焦节日市场食药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抓好市场巡查抽查,为全省各族群众欢乐祥和过节营造安全的食药环境。为加强全省“两节”和“三会”期间食药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食药监局专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及“三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并于12月27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开展全省“两节”期间食药安全问题整治和“三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风险排查 。在今年组织开展的各类食药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大、饮食用药需求增大的消费特点,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进一步加大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等四大批发市场和各类农贸市场、早市、商场超市、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馆饭店和年夜饭供餐单位、小作坊小摊贩、零售药店、城乡结合部、农牧区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频次,做到检查全覆盖、监管留痕迹,确保企业食药安全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到位。以酒、肉、蛋、水产品、乳制品、蔬菜水果、饮料、调料以及水饺、元宵、餐饮具等九大类56个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为重点,开展专项抽检,增加抽检频次,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流向百姓餐桌。
三是强化问题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和兽药残留专项整治、餐饮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等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坚决做到问题产品来源流向不查清不放过、违法违规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违法者不处理不放过、监管信息不公开不放过。对各类食药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动真格、出重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问题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努力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食药安全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主流媒体主动发声,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监管正能量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利用“两节”期间群众活动较多的良好时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抓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等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食药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持续加强食药安全舆情监测,密切关注输入性舆情,及时对市场上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发出消费警示,坚决打击食药安全谣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科学合理消费。持续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维权,落实有奖举报政策,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食药安全治理的积极性。
五是强化应急值守 。“两节”和“三会”期间,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凡事必报、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凡发生突发性事件、重要和敏感舆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送,并续报应对处置和后续工作情况。扎实做好食药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六是强化督导检查 。为确保“两节”和“三会”期间不发生任何食药安全事件和此次食药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食药监局成立了4个督导检查组,将对8个地区的整治工作进行2次督导检查,对食药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饭店、零售药店等进行随机暗访检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确保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持续落实,确保“两节”和“三会”期间食药安全整治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