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 二十四条政策措施精准发力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拿出24条具体措施,通过政策的精准发力,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非公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截至“十二五”末,全省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30.91万户,从业人员110.55万人。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35.1%,非公企业上缴税收占全省国地税收入的60.75%。当前,推动非公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国有民营平等竞争、大企小企同等对待的理念,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为主线,以清除市场准入障碍、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重点,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创新企业服务为抓手,全方位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激发非公经济发展活力,大力培育我省经济增长新动能。为此,省委、省政府在前不久召开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开辟了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境界。
此次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分为三个板块。《意见》首先强调了发展非公经济的重要意义,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进一步牢固树立国有民营平等竞争、大企小企同等对待的理念,全方位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意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十三五”全省非公经济发展具体目标任务。主要围绕非公经济实现新跨越、增加就业迈出新步伐、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集群形成新格局等四个方面,提出到“十三五”末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40%左右,民间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新吸纳城镇就业10万人以上,吸纳就业人数年均增长3%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非公企业达到100户,争取培育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新增规上企业200户以上,培育3至5户非公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形成一批以非公经济为主的产业集群等多项具体工作目标。
《意见》的第三板块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要素支持、优化发展环境、规范企业发展、健全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政策措施,为非公经济稳步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其中,《意见》提出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和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允许和鼓励其保留基本待遇到省内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离岗在省内创办企业。鼓励非公经济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研究设立青海省扶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严禁任何机关、单位以及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向非公经济组织摊派费用。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健全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完善青海省加快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打造非公企业反映问题困难和提出意见建议的“直通车”,每3年组织召开一次促进全省非公经济发展大会等含金量较高的举措。(花木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