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温馨提示维护保障春节期间游客合法权益

12.02.2018  18:41

  2月11日,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旅游温馨提示,以微信、网络和纸媒等媒介提醒游客出行要了解和认清旅行社资质,警惕和拒绝低价旅游产品,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理性消费,注意交通安全和依法理性维权。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正是旅客出行的高峰期,省旅游发展委提示广大游客出外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要对所选旅行社核实国内或出境旅游资质,查看旅行社《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还可通过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网“信用旅游”栏目查询旅行社信息。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许可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外旅游;对微信圈、徒步群或俱乐部等组织的出外旅游要予以安全防范和慎重选择,避免旅游期间个人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保障和有效维权。

  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应当优先考虑服务标准和旅游品质,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要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及“零负团费”的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切莫贪图便宜,谨防因“低价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而带来的“欺骗消费”“强制消费”和旅游过程中的不愉快及后期旅游投诉发生。

  报名参团时应认真阅读并签订旅游合同,详细了解和明确旅游总费用所包含的天数、行程、景点数量、价格、相关约定及发生违约后的责任与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同时,要完整保留好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维权凭证。

  外出旅游当中,要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旅游纪念品、土特产等旅游商品,不要轻信“老乡店”,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商家的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在外出旅游前要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和行程安排,避开高峰时段错峰出行。关注旅游目的地天气、交通、社会治安、卫生、突发事件等情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游的游客,出发前应当购买旅游意外险。自驾出游的游客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自觉杜绝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旅游中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若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及时与组团社联系,配合地接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向“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国家旅游局官网“我要投诉举报”栏目、“12301”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投诉咨询电话(0971-6244674)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部门的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 罗连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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