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财政支农资金助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

21.06.2016  16:41

近年来,海北州积极安排财政支农资金培育和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把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了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为主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几年,用于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州县财政支农资金达2000多万元,今年又安排州县支农资金450万元,占全州财政支农资金的24.3%,主要用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科学高效养殖和种植、产业化发展、品牌培育等发展,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培育和成长了一批产业发展明晳、内部管理民主、发展前景较好、带动增收明显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为农牧业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我州农牧业发展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从传统的生产方式向先进的现代生产方式转变的主力军。

截至2015年底,全州新型农牧业经济主体已发展1127家,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服务类的分别有205家、780家、142家,各类参与经营主体人数达4.5万人,其中合作社会员人数为4.2万人,带动非成员户2.5万户,农牧户参与率达65%。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从单一的种植、养殖、运销向初深加工、储藏、农机、信息服务等多个方面延伸,经营形式多样,呈现出集约土地、草场、牲畜等生产资源,吸收周边农牧户以入股形式加入生产,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统一订单、统一销售的生产经营特点。每年由农牧部门牵头,联合财政、市监、审计等部门对全州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从生产民主管理、产业发展布局、示范带动发展、财务管理、社会信誉程度等方面进行示范社的联合考核和认定,并进行逐级推荐评优认定,促进了合作社提质增效发展。目前,海北州被认定为国家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1家,省级示范社的30家,州级示范社的35家,县级示范社的145家,被认定为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70个。这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通过转变发展理念、探索总结实践经验,示范带动周边发展,推动了全州农牧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为推进土地草场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新技术新品种的科学高效养殖和种植、农产品初深加工产业化、“三品一标”及地域品牌的培育、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等做出了贡献,成为全州农牧业经济发展的践行者和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