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法院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27.02.2019  14:21







        2月25日至26日,乌兰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议由院党支部书记余洪海主持。县委第六督导组组长郭兴佳同志到会指导。院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组织生活会。

        会前,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学习内容,引导党员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在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开展了支委之间、支委与党员谈心谈话,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支部委员的意见建议,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首先,支部书记余洪海代表党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等7个方面,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随后,支部委员和党员干警分别对照《党章》、《条例》逐个查摆个人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与此同时,其他党员对发言人的优点给予肯定,缺点和不足予以指出并提出建议。整个会议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增进了团结,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合力。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评出4名优秀党员人选。

        最后,县委第六督导组组长郭兴佳充分肯定了本次组织生活会的成效,认为大家态度是诚恳的,找出的问题是准确的,提出的整改措施具有针对性。并勉励全体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解放思想,继续担当作为,用更优秀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