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处】省收费处纪委用“十一条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省纪委、省交通运输厅纪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落实到位。日前,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十一条严禁”为主要内容,突出强调处属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严禁违反节假日值班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健身娱乐、变相公款旅游、收送现金红包、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支付凭证;严禁公款吃喝、公款相互宴请、私客公请、超标准公款接待。严禁接受并参与施工单位或管理对象的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禁违规操办禁办事宜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子女升学之机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节日名义违规开展检查、评比、表彰等行为;严禁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的境内外旅游、考察、度假等活动;不准到施工企业或管理对象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严禁干部职工默许、纵容、授意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严禁在节日期间借娱乐之名聚众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利用职权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借用车辆,用于私人游玩或探亲访友;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节假日封存制度,防止公车私用(私驾)。《通知》要求,处机关各业务科(室)、处属各收费站、各工程项目办、全体参建单位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狠抓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情绪,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抓早抓小,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省厅16条实施意见落地生根。处纪委处监察科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一查到底,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