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收费处】省收费处积极开展“大数据”统计工作

14.02.2017  03:34
      为全面配合完成交通运输“大数据”统计工作,近日,省收费处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大数据”统计工作,并就做好统计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各科室、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积极助力行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大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系统推广应用力度、推动“互联网+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意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整理工作,并按时进行上报。二是抓紧落实,提高工作效率。鉴于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各科室主动加强与省厅相关处室汇报和咨询,加大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统计口径,细化统计项目类别,最大限度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为省厅大数据统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保障。三是明确责任,确保数据质量。按照科室职责和工作内容,明确数据统计责任部门、指定责任人、成立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历史和现有各类资料、报表、档案,全面进行项目建设、收费管理、人事、财务等数据的具体统计和整理,同时严把数据入口关,源头上确保提供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