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宁广场公共停车场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建设项目位于西宁市新宁广场北广场。
建设项目主要是缓解西宁市主城区的交通停车问题。修建地下停车场有效减少和避免路边停车,从而减少城市道路的拥堵,加速城市运输的流转,提高社会效率,缓解交通压力。在此修建综合地下停车场,充分利用地下资源,可有效地解决部分停车问题,缓解交通拥堵,从而获得良好的交通秩序,进而获得更高的通行效率。项目经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宁市新宁广场公共停车场综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模及总投资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13]14号)批准同意。
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筑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
1.2.1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车行通道、人行过街通道、商业区、人防工程等。
1.2.2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总用地面积3.768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070㎡,地下3层(局部地下4层)。
1.2.3建设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 12.21亿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1.3 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本建设项目经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市发改备字((2010)第044号),属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合理。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⑴评价区环境空气中SO2、NO2年均值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PM10年均值超标0.5倍。
⑵评价区域地表水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四项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⑶评价区除1#、2#监测点位受五四大街、新宁路交通干线噪声影响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外,其余监测点位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水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及达标情况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影响分析,提出防范、减缓措施。
2.2.2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特征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达标排放状况、排放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影响分析,提出防范、减缓措施。
2.2.3 声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确定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区边界外1米。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建设项目的污染源分析
3.1.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建设项目于2011年开工建设至今,地下主体工程已完成,目前剩余工程主要为土方回填、地下工程装修、地面建筑以及室外广场(绿化工程)建设。本次评价主要根据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回顾性评价,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对剩余工程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3.1.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⑴大气污染源分析
建设项目拟采用市政供热中心热源进行集中供暖,因此无采暖污染源。通过工程分析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餐饮业餐饮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
① 餐饮业餐饮油烟
本项目设计餐饮业分布在±0.000处、地下夹层、负一层,餐饮业总面积9869㎡,预计各餐饮区可同时满足2050人同时就餐。
根据核算油烟产生浓度为3.13mg/m3,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经排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浓度约0.47 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
餐厅炉灶产生的烟气最终于油烟混合后经排油烟排气筒排出。建设项目共设置4个餐厅厨房油烟排放通道,排至地面排放。
②机动车尾气
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地下停车泊位约 867 个,地上停车泊位约 47 个。汽车尾气中的主要成分有CO、NOX和THC(总碳氢),各污染物排放量CO 3.31t/a、THC 0.42 t/a、NOX 0.39 t/a。
地下汽车尾气通过排放系统在地面绿化区排放,共设置9个进风井、14个排风井。
⑵水污染源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来源于商业铺面、公共设施、地下停车场产生的各类生活污水,污水类型主要包括餐厅污水、建筑物保洁污水、及冲厕污水等生活污水。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约为20.256万m³,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 ,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75mg/L、53mg/L,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西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在小峡口断面上游排入湟水河。。
⑶噪声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商业铺面通风换气系统、餐饮业通风排烟系统、地下停车场通风排烟系统、采暖换热站等工作噪声以及商业运营产生的社会噪声。噪声声级约60~85 dB(A).
⑷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商业铺面产生的商业垃圾、生活垃圾,商业铺面餐饮部分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餐厨垃圾。生活垃圾排放量2984t/a,其中餐厨垃圾330 t/a。
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项目位于西宁市海湖新区核心区,该区域目前主要为商业居住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周边各居民小区;区内没有需特殊保护的文物。
环境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离 | 人口 | 环境功能 |
省六运家属区 | 西北侧 | 40米 | 180户,620人 | 噪声2类区 环境空气二类区 |
省交通厅家属区 | 西北侧 | 40米 | 372户,1300人 | 噪声2类区 环境空气二类区 |
汇通住宅区 | 东侧 | 35米 | 120户,450人 | 噪声2类区 环境空气二类区 |
省政协 | 西侧 | 80米 | 72户,250人 | 噪声2类区 环境空气二类区 |
湟水河 | 北侧 | 2300米 | -- | 地表水V类水域 |
3.3.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⑴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西宁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环保110举报投诉)统计结果,建设项目自2011年至2013年土石方阶段和结构阶段,多次被周边居民投诉,投诉内容全部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投诉统计结果基本与环评预测结果吻合。
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影响范围及影响强度。
⑵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实地踏勘,建设单位基本按照通告和指南的要求做到了以上的要求。环保110举报投诉案件统计及环境监察部门均未有因二次扬尘污染引起的环境问题的记录。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通告和指南,施工扬尘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⑶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
施工污水主要含有砂土,悬浮物,石油类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建设项目设置了固定的施工营地,设置卫生间、食堂以及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COD浓度为250~350mg/l,BOD5浓度为100~150mg/l,经市政管网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⑷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为地下工程,项目在基础施工期间需要大面积开挖土方,项目土方开挖量为72.3万立方米,全部外运至城管部门指定施工渣土消纳场。回填方量及场地覆盖土方为16.7万立方米,全部为借方,主要来自西宁市区其它各地弃方,不另设取土场。
建设项目共计产生0.64万t建筑垃圾,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等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均及时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未在场地堆存。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46.8吨。
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固废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3.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⑴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⑴ 餐厅油烟
餐厅炉灶产生的烟气最终与油烟混合后经油烟排气筒排出。各餐饮区域设计安装集中排烟通道,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高空排放,建设项目油烟影响范围内无其它环境敏感点,不会对外界产生明显影响。
⑵ 动车尾气
车库设置独立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自然补风或机械送风),汽车尾气从地下停车库的排风系统送出,按换气标准为6次/h,换气量大于72×104m3/h。在保证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地下停车场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标准。
⑶ 水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来源于写字楼、酒店、餐厅、公寓产生的各类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约为20.256万m³,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 ,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75mg/L、53mg/L,各餐厅废水需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经污水管网汇集排入五四大街的市政污水管网,经西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在小峡口断面上游排入湟水河。
⑷ 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为地下工程,各噪声源均位于地下,源强一般在70~80dB((A),在采取有效地的消音隔噪措施后,通过建筑物隔声作用,到达地面时预测噪声强度<50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主要会对项目自身产生一定影响。
⑸ 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在各建筑物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定期由物业保洁人员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站,最终由市政垃圾转运车运至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排放量为7 t/d,每日清运1次,可满足需要。
各餐厅产生的餐厨垃圾总计1 t/d,由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餐厨垃圾收集车进行收集清运,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事先分类存放,餐厨垃圾应放置在有盖的专用容器内,临时存放场地不宜是在有卫生要求的空间。
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不会对外界产生明显影响。
监控项目 | 环保措施 | 监控因子 | 监控点位 | 预期效果 |
地下 停车场 | 车库排风口与场界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m | CO、THC | 厂界 | 不对周边区域生活环境产生干扰。 |
餐厅油烟 | 油烟净化器,排风口与场界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0m | 油烟 | 排气筒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 |
生活污水 | 油水分离器(餐厅)、化粪池 | COD、NH 3 -N | 总排口 | 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等级标准 |
厂界噪声 | 各机械设备进行减振、隔振,安装隔音门、隔音罩,墙体内壁涂抹消声材料等;停车场的进出口应与敏感建筑物保持10m以上的距离;进出口宜采用高阻尼材质减速板 | Leq | 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
生活垃圾 | 依据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站点 | 生活垃圾 | 区内 |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餐厨垃圾 | 餐厨垃圾应交由青海洁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 餐厨垃圾 | 各餐馆 | 交由青海洁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
绿化 | 绿化率为71.8%,绿地面积达27080㎡ | —— | 区内 | 绿化率达到71.8% |
4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7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8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太林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