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杨家寨安置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西区杨家寨安置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城西区海湖新区拆迁安置指挥部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建设项目位于西宁市城西区(东临刚察路,西至青海晶珠藏药药业有限公司,南临规划凤凰山辅道,北至解放渠)。
总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6.94亿元人民币。
建筑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1.26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8.848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790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0666万平方米,幼儿园0.2287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中心0.2072万平方米,物业综合办公楼0.2484万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0.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77万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
建设项目共建设3栋5层住宅楼、33栋6层住宅楼、5栋高层住宅楼、1栋5层商业服务中心、1栋5层物业综合办公楼、1栋3层幼儿园及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共有住宅2274套,入住人口约7960人。
拟建项目主要配套设施有水泵房、垃圾收集站、幼儿园、公厕等。其中水泵房位于41#楼南侧空地地下室内;垃圾收集站共设2个,分别位于3#楼北侧、30#楼北侧的附属用房内;幼儿园位于小区中部单独3层附属用房内;公厕位于物业综合办公楼的1层。
本项目共设924个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500个;地下停车位424个。
本项目冬季采用分户式壁挂锅炉。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2.1.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是暂时的,但由于施工期较长、噪声源大,施工场地位于市区,因此它对环境影响较大,是居民投诉较多的环境问题之一。本项目附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距本项目最近的距离300米,因此,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无影响,但施工场界噪声超标,因此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应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要求。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的一般原则、防治噪声污染的基本方法,建设项目施工噪声可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⑴建设项目靠边界的施工场地,使用全封闭技术以及新型隔音围护,在有环境敏感点的施工边界安装声屏障,一般人工设计的声屏障可以达到5—12 dB((A)实际降噪效果,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
⑵为取得项目周边居民及各单位的谅解和合作,施工单位应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将施工方案通知他们,同时,施工单位应努力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⑶生产作业尽量向现场外部发展,减少现场施工作业地作业量或作业内容。对于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机械加工及制作,可以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此外,木材、钢筋及其它金属材料的加工等,也可以实现非现场作业。
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因建设项目敏感目标集中在施工场地的周边,可将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置于场地中央,利用噪声的随距离衰减特性来减小噪声污染。
⑸积极改进作业技术,采用先进设备与材料,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可以设置作业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结构阶段混凝土泵、振捣棒可采用吸音布设置临时隔音棚。
⑹施工单位应科学组织施工方案,合理使用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并使设备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以尽量降低设备噪声源强,要注意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
⑺加强噪声作业控制,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带。在施工现场超出规定时间带作业的一般是支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等作业,这些噪声的产生在正常作业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这些噪声的强度非常大,在夜间作业噪声又显得尤为突出,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就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昼间可以将施工作业时间与居民的休息时间错开,中午避免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
⑻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减少人为噪声,进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建筑材料轻拿轻放,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意识。
建设项目在采取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后,可减低施工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但在距边界有强噪声源时,噪声强度是难以达标的。
因此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调整作业时间,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间带,禁止夜间施工,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场界噪声。当特殊情况下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连续施工作业,同时应禁止施工车辆在进入敏感区鸣号,还应该与附近居民协商,得到居民的谅解。在特殊情况下((高、中考期间)全天禁止施工。
建设项目采取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降噪措施,是目前建设工地普遍采用的的降噪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性,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均合理可行,符合防治噪声污染治理的一般原则。
2.1.2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工地扬尘是施工期最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源,针对扬尘的来源,建设单位应根据《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施工工地做到“五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施工工地路面100%硬化,拆迁房屋的工地100%洒水,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密闭运输,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或遮盖)。
根据《西宁市实施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指南》,施工工地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现场围挡
二、施工现场硬化处理
三、施工现场冲洗设施设置
四、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处理
五、施工现场物料降尘措施
六、暂不施工开发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七、施工现场其他管理措施
2.1.3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基础开挖时会产生的泥浆水,水量主要由地下水水位高低决定,泥浆水含有大量的SS,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地表水域,将造成城市污水管网的堵塞和受纳水体污染的影响。
本项目最大挖深为7m,在开挖深度不会有地下水,因此不会产生大量泥浆水。如因特殊情况产生泥浆水,须经沉淀池澄清后通过水泵排出,不得将泥浆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施工基础开挖时,大雨冲刷地面浮尘,亦将产生泥浆水。建设项目土石方阶段,降雨产生的泥浆水将直接进入开挖的基础内,通过土壤渗透和自然蒸发解决。如出现大雨、暴雨的极端情况,应在基础内沉淀澄清后通过水泵排出,不得将泥浆水直接外排。
施工生产作业过程中冲洗、浸泡、溢流和水管泄漏等形成施工污水,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物为SS,可直接用于施工降尘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产生于施工营地,总排水量为0.84万m³。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42 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相关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1.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最终产生弃方约120万m³,全部弃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园林绿化区填土场。
建设项目共计产生2.9万t建筑垃圾,其中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包装箱、包装袋可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固废清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年产生生活垃圾27 t,施工期总排放量为81 t,生活垃圾以专门的容器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⑴天然气燃烧废气
建设项目运营后居民日常生活及冬季采暖使用天然气。
壁挂锅炉废气:建设项目采用天然气为采暖能源,总供暖面积约24.8万m2。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分户采暖方式。据计算本项目全年采暖共计消耗天然298万m3,产生烟气量约3870万标立方米,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SO230 mg/m3,NOx140mg/m3,烟尘14 mg/m3,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1)中规定的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厨用废气:居民厨用按0.5m3/户•d计,则每年居民厨用耗气量为45.6万m3,产生烟气量为540万标立方米。根据《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计,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为SO2 0.67 mg/m3,NOx 60 mg/m3,烟尘0.074 mg/m3。
⑵机动车尾气
项目建成后共设置924个停车位,其中地下停车场停车位424个。汽车尾气以CO、THC为主,产生CO3.71t/a、THC0.48t/a。车库设置独立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自然补风或机械送风),汽车尾气从地下停车库的排风系统送出,按换气标准为6次/h,换气量大于72×104m3/h。在保证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地下停车场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标准。
目前建设项目地下停车场设置21个排风口,位于绿地上,高度在1.35—1.60之间,排放地下停车库废气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会产生影响。
((3)幼儿园食堂油烟
项目拟设幼儿园一座,位于小区中部单独3层附属用房内,根据设计资料,幼儿园可容纳120左右,约3班。据核算,油烟产生浓度为2.52 mg/m3,年产生量为0.015/ t/a,产生浓度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因此幼儿园食堂炉灶需安装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大于60%,则幼儿园食堂后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约1 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
⑷垃圾收集站和公厕恶臭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中有关规定:在新建、扩建的居住区或旧城改建的居民区应设置垃圾收集站,并应与居民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因此建设项目在设计中设计了垃圾收集站2座,分别位于3#楼北侧、30#楼北侧的附属用房内,与本小区住宅楼最近距离24m。垃圾收集站距离本小区主体建筑较远,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垃圾收集站如环保措施不到位,会引起恶臭散发以及蚊蝇滋生,尤其夏季较明显,故应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减小其影响。
建设项目在物业综合办公楼的1层设置公厕1座,周围为空地和物业用房,其气味散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2.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评价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居民、商业服务中心、物业综合办公楼及配套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类型主要包括厨房污水、冲厕污水和洗浴排水等;建设项目共建设4座化粪池。
项目污水排放总量约为24.8万m³,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NH3-N等 ,其产生浓度分别为575 mg/l、52.5mg/l。
商业服务中心、幼儿园产生的餐厨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为460 mg/L、42 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B等级标准后,经小区污水管网汇集排入西宁市市政污水管网,经西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在小峡口断面上游排入湟水河。
2.2.3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供水水泵、电梯间等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停车场机动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噪声。
⑴自来水加压泵房噪声
高层建筑物的供水,供暖等离不开二次加压水泵机组,项目设置1个独立的水泵房,位于41#楼南侧空地地下室内。
二次加压水泵机组主要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电机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管道噪声。
针对二次加压泵房噪声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加压水泵亦采用将设备安装在预制混凝土基座上进行减振,利用隔振元件和挠性接头使振动发声的机械设备与基础等结构物隔离开,选择橡胶减震器或橡胶减振垫进行隔振。
②隔绝振动传递的来源,即在声源和管道之间加设软连接,以弹性连接代替刚性连接。对于泵房的管道主要采取橡胶补偿软连接,即在水泵的进出口、穿墙处采用可曲挠单球或双球合成橡胶接头。
③降低管道表面的声辐射,通常采用的是管道包扎的方法,即在管道外包扎阻尼材料,可以显著地降低管道噪声辐射。
④由于管道安装的过程中必须以吊架、支架的形式与墙体连接,为了避免振动传递到墙体,一般采用钢弹簧隔振器的形式。管道穿墙时管道振动的能量相当一部分传递给了建筑结构,所以管道穿墙时管道应与墙体脱开或加橡胶减震垫。
2.2.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幼儿园餐厨垃圾等,排放量约为4.7/d,每日清运2~3次,可满足需要。
项目投入运营后,在住宅楼各单元、公建综合楼、商业楼等处分别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定期由物业保洁人员集中收集清运至小区垃圾收集站,然后统一清运至西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商业铺面及幼儿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物业保洁人员统一集中收集后至小区垃圾收集站,再交由青海洁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建设项目在设计中设计了垃圾收集站2座,与本小区住宅楼最近距离为24m。垃圾收集站的设置标准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中的相关要求。垃圾收集站如环保措施不到位,尤其是夏季,会引起气味散发和蚊蝇滋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2.2.5 商业用房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商业用房集中在单独5层商业服务中心,商业总建筑面积为2071.6m2,要以日常生活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为主,为社区提供日常的商业服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设项目商业铺面设计了用作餐饮用途时采用的油烟通道。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对临街商铺合理布局,根据当地功能需求,分区设立,对产生相同污染物的项目进行集中布局。采取相关措施,严格管理商业铺面,避免商业铺面对小区居民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建设项目物业公司应按照《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西宁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严格管理商业铺面,避免商业铺面对小区居民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小区住宅楼下的商铺不得从事娱乐业。
产生噪声、振动污染的机动车维修厂、小五金厂及其他超标准排放噪声的加工厂不得设置在具有住宅使用功能的楼宇内;产生恶臭、异味的服务项目不得设置在住宅小区之内。
2.2.6解放渠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北侧紧邻解放渠,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主要产生污水和固体废弃物会对解放渠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应采取具体保护措施,保证解放渠区域环境不受本项目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本建设项目经西宁市城西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西区发改字[[2014]第3号),属允许类。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拟建项目经西宁城乡规划局同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宁规选2014—022号),批准“城西区杨家寨安置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建设用地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要求,从土地利用规划适应性、环境适应性和环境相容性分析,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合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存在的各种污染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
4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5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所反映。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2014年8月25日。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7 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秀庆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