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土委大部制改革:审批事项由124项精简至80项
作为深圳市市场化改革的三家试点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将从7月1日起,在光明、坪山、龙华三个新区管理局实施“大科室”综合试点改革,打造大部制改革的升级版。
该委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通过此次改革,该委将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的124项精简至80项;实现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的原则,实现业务办理从单项式向“套餐”式的转变,并为构建新型的规划国土海洋治理体系探路。
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三化一平台”的改革战略部署,出台了《中共深圳市委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将市规划国土委作为全市在“转变政府职能、打造大部制改革升级版”方面的三个改革重点单位之一,并要求该委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方面先行先试,于今年6月底见实效。
该委随后制定了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计划,在制定权责清单、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11个方面进行改革。
据该委机关党委书记户从义介绍,此次“大科室”综合试点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整合职能、精简机构,而是与事权下放、决策机制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强化监管等方面相结合,是一次系统性、综合性的行政管理制度改革。
比如,在精简机构方面,按照“大综合、大服务、大监管”的总体思路,允许三个试点管理局在不突破总编制和职数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设置科室,自主配置职能、职数及人员,达到构建因地制宜、便捷高效的行政管理架构目的。在此原则下,三个试点管理局均精简了机构,由现有的10个法定科室,压缩至7个科室,科室数量减少了30%。
通过此次改革,市规划国土委还将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在三个试点管理局实现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招拍挂项目办理时限压缩40%、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时限压缩50%,甚至在合并事项上实现办文结果立等可取。比如“招拍挂房建类项目”,土地出让完成后,竞得企业只要交清地价,即可在窗口立等可取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许可证、付清地价款证明,办文时限从原来的70个工作日变成立等可取。(记者 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