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在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强调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引 依法有序推进我省机构改革工作

30.05.2018  03:35

5月28日,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在西宁召开。省委书记、省长、省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组长王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强化“四个意识”,紧跟总书记步伐,紧扣党中央节拍,扛起改革责任,完成改革使命,确保我省机构改革依法有序推进、切实落地见效。

王建军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不仅是机构改革论证设计的指导思想,也是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地方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思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变化,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重要思想,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全社会创造力,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的重要思想,以提高效率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积极性的重要思想,更好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重要思想,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法依规进行,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维护法治。

王建军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要把握中央总体部署。全面准确系统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重要文件,凡是党中央有明确规定的,都要坚决贯彻、严格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要确保上下贯通。机构设置总体上要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本对应,抓紧落实改革清单,把市(州)县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衔接好,上下一致抓好涉及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的落实工作。要从青海实际出发。按中央明确的,在大体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可据经济社会特点,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要严格机构限额管理。按照党政机构限额严格统筹省级、县级层面的机构设置。要更加关注基层改革。基层政权机构设置要体现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的特点,坚持简约、便民、高效的要求,尽可能把资源、管理、服务沉到基层,努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加快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区别对待,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理顺体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抓住关键,重点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

王建军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在我省落地落实。各地各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进行,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力度、时序,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思想引导,强化工作指导,强化问题督导,强化方案先导,强化实施主导,强化规矩传导,确保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省委副书记刘宁传达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就组织实施好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作具体安排。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予波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西宁市、玉树州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省长,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军区、武警青海总队主要负责同志;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央驻青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改革办、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