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 海东市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3.08.2015  02:43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随着日前《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海东市户籍制度改革大步迈进。

  海东市将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重点引导解决临空经济区,人口密集、条件较好的建制镇所在地及周边农民就地转户,有序转移一批有意愿的进城务工劳动力,争取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

  在调整迁移政策方面,《意见》指出,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在海东市有合法房产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全面放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引进人才落户限制,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进一步打破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和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全面推行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