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我省连续出台三大金融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及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近日,我省连续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三大金融领域的政策措施。
此次出台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自今年2月19日实施,主要从加快多层次股票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及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等六个方面提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末,我省基本建成功能齐全、层次分明、运行有序、良性循环的青海资本市场体系。力争全省在境内外上市(含借壳)企业达到16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0家,在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400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自今年1月15日实施,主要明确了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条件,阐述了对后备企业在融资服务、专项资金、上市挂牌融资奖补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提出了力争到2020年,平均每年有1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3至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30家至50家企业在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目标。这一《实施意见》实施后,原《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自今年2月19日起施行。《实施意见》分为11个部分共29条,部署了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相关的30余项重点工作,提出了重要任务及政策措施。主要从提升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服务功能、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灾害事故保险防范救助机制、拓宽“三农三牧”保险服务领域、发挥保险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保险业改革创新能力、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使保险业成为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具体措施及保障。提出了力争到2020年,全省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2500元/人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