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商事制度改革释放更多红利——专访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题:让商事制度改革释放更多红利——专访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记者谭谟晓、董峻
在即将过去的2014年,“先照后证”等一系列旨在简政放权的措施陆续实施,新登记企业呈“井喷式”增长,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展望新的一年,商事制度改革如何释放更多红利?改革深入后监管方式如何转变?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改革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
“商事制度改革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张茅说,工商总局今年把推进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加强整体设计,报请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据张茅介绍,改革方案出台后,各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公示制度,稳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积极协调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全程监管,促进了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张茅说,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投资创业更加便利,新登记注册企业快速增长,在稳增长、促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工商总局统计,自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004.71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平均每天新注册企业由改革前的6900户上升至现在的1.04万户。
新增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持续快速增长,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截至11月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46亿人,比2013年底增加2754.12万人,增长12.60%。
准入更宽松平等 注册更便利快捷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要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的潜力,释放市场蕴藏的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张茅表示,2015年,工商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
——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可为,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继续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围绕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改革企业集团登记,进一步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
——探索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
——加快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和公示;加快国家法人库建设,明确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建设方案。
“市场和企业的关系就像‘水池’和‘鱼’,放宽市场准入,等于投放了一大批‘小鱼苗’,还需要精心培育,使之活得好、活得久。”张茅说,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只有3.7年,其中,小微企业还不到3年,工商总局将从地域、行业、规模等方面分析小微企业发展和经营情况,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严管”促共治 规范促公平
降低准入门槛后,市场竞争秩序成为社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这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水平。
“坚持宽进严管结合才能巩固并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张茅认为,削减前置审批不是放任自流,“宽进”之后更需“严管”,通过建立统一开放、透明公平的竞争规则,使市场主体平等接受优胜劣汰的考验。
张茅指出,今后,工商部门要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主线,以规范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着力点,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主要规范主体行为转变,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
张茅强调,信用监管要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