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战”和“持久战”
“生态保护第一”是青海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于2011年打响的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我们看到,经过短短几年的治理,沿湟许多企业在政府的督促和帮助下,对废水处理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工业废水排放逐年减少;通过730个排污口的排查治理、近600公里管网改造及16个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扩建,基本控制了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从目前的各种水文监测数据来看,湟水河全流域水质及河道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让湟水河恢复过去的清澈已出现端倪。
湟水河流经我省境内349公里,流域面积1.6万平方公里,涉及全省近六成的人口、一半以上耕地和七成以上的工矿企业,其治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忽略和放松任何一个环节,多年的治理将前功尽弃。
今年既要兑现早日还青海人民一条干净清澈的母亲河的承诺,又要向国家交出一份终期考核的合格答卷,任务尤为艰巨。
全省上下应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大环保”意识,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建设必须管环保、管开发必须管环保,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以生态文明的理念统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把“生态保护第一”的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项目确定、环境审批、工程实施、企业生产、政府监管等各个方面。
沿湟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源头防控措施、最有效的工程处理措施、最强硬的综合监管措施,在源头治理、生态修复、面源治污上狠下工夫,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改造和尾水湿地建设等工程的实施,抓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同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县域为单元按季度对断面水质状况进行通报,确保全流域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Ⅳ类标准的目标。(马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