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协商议政成果得到有效转化
近日,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及工程办公室印发《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家园等重点工作提出了72项具体实施内容。省政协2018年“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双月协商座谈会所提的“完善清洁供暖实施方案”“加强清洁电能建设”“争取将我省取暖任务较重的地区纳入国家清洁能源取暖示范城市”等协商议政成果在《工作要点》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吸收和转化。
我省具有清洁能源供暖的独特优势,也已具备实施清洁能源供暖的基本条件。推动清洁能源供暖,减少污染排放,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是青海省的政治责任和神圣使命。为此,省政协将“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作为2018年度的重点专题协商课题,组织30余名专家学者型委员,深入全省6市州10个太阳能、电力、天然气、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点,开展了扎实的调研工作。2018年10月,在省政协2018年第五次双月协商座谈会上,政协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针对“清洁能源供暖的认识还不到位、统筹谋划和分类推进不够,清洁能源供暖设施建设成本高,缺乏政策配套,清洁能源供暖运营成本高,缺乏有效扶持举措,清洁能源供暖技术还不能完全满足供热需求”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富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双月协商座谈会的协商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做出批示,肯定双月协商会报告很有针对性、时效性。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政协协商民主成果,特别是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尊重委员建议、吸收采纳政协意见和协商成果,在推动清洁能源供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
针对省政协《2018年第五次双月协商座谈会情况的报告》中所提建议,5月28日,省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及工程办公室印发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指出,将全面推广清洁取暖,完善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实施燃煤热源清洁化改造,科学发展电供暖与蓄热相结合供暖模式,积极推进太阳能与常规能源融合,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积极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争取将我省所有城市逐步纳入国家清洁取暖试点,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5月30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指出,从今年7月1日起,下调青海电网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其中将我省清洁取暖电锅炉电价从每千瓦时0.3973元下调至0.28元,为推进我省生态保护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和清洁采暖提供支撑。
协商议政成果的采纳对进一步提高履职建言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以来,省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和全国政协会议精神,推动政协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进一步提升政协工作和成果质量,努力贡献更大作为、发挥更大作用,在全省政协系统启动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随着这一行动计划的实施,相信将会产生更多高质量的履职成果,也将会有更多成果转化成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张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