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调研湟中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13.06.2016  03:17

 

根据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安排,5月25日对我市湟中县农村垃圾转运情况进行了调研。

近年来,在省、市环保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以国家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注入为契机,通过专项资金“以奖促治”制度的落实和资金引导,以优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通过 “抓点、带线、促面”,农村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2008年-2015年间,在10镇5乡117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共配置户内、户外垃圾箱20640个、可移动垃圾斗439个,摆臂式垃圾车27辆、四轮密闭自卸垃圾车(2t)69辆、三轮清洁车31辆,垃圾中转站4个,公共厕所29座;在上新庄镇区、上新庄镇黑城村、拦隆口镇区、拦隆口班仲营村等地完成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7座,共铺设污水管网47.5公里,累计投资7000万元(均为国家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通过环境整治,项目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整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及时转运;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提升了村民居住环境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了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

通过农村环境整治,有效改变了湟中县县项目村环境脏、乱、差状况,提高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问题:一是部分村委会财力有限,环保设施运行经费困难,导致生活垃圾转运周期过长,环境卫生出现反弹,少数村甚至将国家配置的环卫设施闲置。二是虽然我们在项目村初步建立了农村环整治长效机制,但尚未形成长效化、系统化、精细化管理体系。三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国家对农村生态环保的大力支持和不断投入下,虽然很多村镇环卫设施已配备到位,但是农村小型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严重滞后,与国家投入的环卫设施不匹配,使得生活垃圾无法填埋处置,严重制约了生活垃圾处理效果。四是宣传、指导工作还不到位,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自治意识还不强,“陈规陋习”仍然存在。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