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三方”协同 吉林省营改增实现同频共振
政府主导,强力推动营改增
一是政府重视程度高。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蒋超良亲自挂帅,担任吉林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广滨任副组长,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是政府推动力度大。4月13日,蒋超良省长主持召开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营改增推进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凝聚改革共识,抓住发展机遇,放大政策效应,确保营改增改革及时启动、全面推开、取得实效,为促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此前,高广滨常务副省长也曾主持召开营改增专题会议,指出,“国税部门前期准备工作非常细致、基础工作非常扎实、近期工作安排务实可行,为吉林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并对扎实做好营改增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三是政府保障措施强。在税制转换和户籍交接过程中,省政府对国税部门内部挖潜仍难以解决的问题提供大力支持,现已解决营改增专项经费960万元,协调地方政府对国税部门办税场地和人力资源给予必要支持,协调省委宣传部强化营改增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使国税部门开展营改增工作得到了必要的财力、物力、人力保障。
三方协同,合力推进营改增
吉林省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齐心聚力、聚集发力,实现“五个协同”,合力推进营改增各项工作。
一是协同推动部署落实。“三方”建立了日常沟通制度、周联席例会制度、月一把手调度会制度和急难事项即时沟通制度,共同推动营改增各项工作,并拟于4月中旬联合召开营改增推进会议,对全省各市(州)、县(市)财税部门进行营改增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良性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协同保障户籍交接。根据国地税共同研究制定的户籍交接方案,高质量地完成了全省30.2万户营业税纳税人信息的交接,并实现双方核心征管系统户籍信息的顺利对接,为改革接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协同做好研判测算。“三方”根据营业税收入规模以及以前年度营改增减税效应比例开展细致测算,为政府提前做出财政安排提供参考依据。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全省因税制转换将直接减税27亿元,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比例增大将间接减税16.1亿元,合计减税43.1亿元,减税比例达到34.4%。
四是协同开展政策宣传。“三方”共同制定下发《吉林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宣传方案》,确定了11项宣传任务,目前已经完成省国税局梅昌新局长、省地税局王克成局长共同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全面推开营改增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等4项工作。还共同通过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办税服务厅和政务大厅发放宣传单、微信平台发布政策资讯等形式,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协同安排内外培训。按照“师资共享、人才共享、场所共享的”培训模式,优化培训方案,细化培训内容,全面开展对纳税人和税务人的税收业务、操作实务培训。目前,全省各级国地税机关联合组织培训班104期,2万余户次纳税人参加培训,编制发放“营改增办税指南”系列手册14万份,使纳税人充分了解改革意义、政策内容和办税流程。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营改增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经进入实施前的最后冲刺阶段,“三方”将再接再厉,把工匠精神融入营改增试点的每一个阶段、每一项工作、每一道环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拼搏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一是协同整合办税资源。总结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试点经验,深入落实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明确国税、地税部门持续深度整合办税服务资源,特别是营改增试点初期共享办税场所、共用办税人员等相关事项。
二是协同开展效应分析。“三方”将根据改革进程,及时跟踪、精准测算试点行业和企业税收负担变化以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做好效应分析工作,及时向地方党政建言献策,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参考。
三是协同督办落实情况。吉林省国、地税将按照“分工负责、同步督导、务求实效”的原则,计划对基层单位营改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5轮以上实地督促检查。4月18日,将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全部10个地区和2个扩权强县单位,围绕营改增阶段性工作任务,开展营改增第一次实地督查,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处理、严格问责。
(责任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