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埋单” 多领域购买公共服务惠及全省居民

20.07.2015  10:59

   去年以来,我省出台一系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办法,在政府购买养老、残疾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等领域积极试点,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倍增,全省居民得到实惠。

  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明确了购买养老服务的项目、方式、程序及支付标准等。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西宁和海东两市先行试点。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支持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承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已累计服务5万(人次);支持3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机构养老服务,累计供养特困老年人110名,其他社会老年人320名。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将部分农村敬老院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同时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一次性安排300万元,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全面开展政府购买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办法》,鉴于购买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条件比较成熟,选择直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展19次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就业培训机构已承接驾驶技术、烹饪、刺绣、汽车修理、建筑等30余项技能培训,培训10万人次。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实施办法》,整合既有预算资金1060万元,支持购买残疾人托养、康复、技能培训、文化、法律援助、无障碍改造等6方面服务。

  目前,全省已有24家康复机构中标,开展了人工耳蜗植入、听力及假肢康复等23项服务项目,惠及2.6万人次。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扶持西宁运通驾驶员培训中心开展残疾人驾驶技术培训,已累计培训248人。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方式,实施了6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组织民办残疾人艺术团举办了5场大型文艺演出;由18家法律事务所组建了残疾人法律服务团,在6个市州开展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协管服务。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食品药品协管服务实施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根据区域人口密度,在城镇社区和城乡接合部设置协管员服务岗位。今年在西宁市现行开展试点,目前已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747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