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平价粮油投放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22.04.2015  19:09
青海
青海 4月7日-16日,按照政府平价粮油投放工作安排,为加强政府平价粮油投放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由省粮食局、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组织,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的政府平价粮油投放工作进行核查。
青海 为做好核查工作,省粮食局组织西宁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政府平价粮油各销售企业和全省政府平价粮油供货(加工)企业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核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会上省发改委价格处解读了《青海省政府平价粮油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对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期限、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进行了逐项说明。省粮食局张柴斌副局长对核查工作提出了“四可”和“四统一”的具体工作要求。“四可”即:可信,核查出的数据、表格、资料要真实准确;可靠,核查出的数据、表格、资料要经得起检查;可用,核查出的数据、表格、资料要真正地起到为政府平价粮油投放提供参考;可查,核查出的数据、表格、资料要经得起检查和追溯。“四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好职责,加强协调;统一核查标准,全省一个核查标准,不因地区差异等设置标准外的照顾性标准;统一报告,检查的结果由省粮食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同上报省价调办;统一口径,这次核查的数据口径以各销售企业的期内的销售数为准。在核查中,采取组织供货企业与销售企业及粮食局三方共同核对政府平价粮油货和销售数量,省粮食局调控处、财务处、监督检查处分别对供货和销售企业的供货销售数量、会计核算和财务往来账目、销售台账进行核对、分别签字,共同认可,以确保数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切实把政府平价粮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