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残工委第二十四次全体 (扩大)会议在西宁召开
图为会议现场
2月18日上午,青海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西宁召开。副省长、省政府残工委主任匡湧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省残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各市(州)政府残工委主任、残联理事长、省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全体委员和省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主席,各县(市、区、行委)残联理事长,省残联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5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重点工作。通报了2015年各市(州)残工委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签订了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责任书。会议还听取了各市(州)政府残工委主任结合2015年度残疾人工作履职情况的述职。
副省长、省政府残工委主任匡湧充分肯定各级残工委2015年工作。他指出,一年来,各地区、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各级残联组织紧紧围绕“三区”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改革任务日趋繁重等诸多困难面前,下大力气从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顶层设计入手,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不动摇,全力为残疾人民生保障托底。2015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残疾人工作各项业务指标全面完成,其中20余项任务超额完成,康复经费投入、辅助器具发放、白内障医治率、“两项补贴”发放、燃油补贴提标等10项指标走在西部甚至全国前列。
匡湧副省长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各级政府、残工委、残联组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这次会议的安排部署,既要稳中求进,又要抓好关键点,主动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残疾人事业的新机遇,实现新作为。 一要谋划好残疾人事业规划编制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从实现残疾人小康的大局出发,牢牢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历史机遇,切实做好“两纳入、一制定”,既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各地“十三五”总体规划、把残疾人精准扶贫纳入各地脱贫攻坚规划之中,还要抓紧制定实施各地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要抓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 要主动聚焦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创业增收,千方百计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实现充分就业,质量更上水平,收入大幅提高。要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采取就业公示、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和岗前培训补贴、加强劳动监察等保障措施,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就业,大力发展辅助性就业机构。 三要保障残疾人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转。 各地要积极发挥残工委的协调沟通作用,抓紧对已建成残疾人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对专业人才不足的,要重点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指导、切实加大上岗培训力度,吸纳更多热心公益人士来补充;对运行经费跟不上的,各地政府要及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保障力度。 四要 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重点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意见、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重点在残疾人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养老补贴、护理补贴、特殊病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无障碍建设等方面寻求扶助标准和救助范围的突破,使特惠政策延伸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五要 切实加强残疾人服务队伍建设。 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者要以全国残联系统基础管理“回头看”活动为抓手,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更好地践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更好地做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成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