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赴海南州开展法制工作集中调研

26.06.2014  14:05

省政府法制办赴海南州开展法制工作集中调研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确立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任务要求,6月4日至6月6日,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欧阳洪学带领第一调研组一行四人深入海南藏族自治州就推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及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等地,与州、县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围绕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政府法制工作、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行政考核等八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座谈,并听取州、县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调研组一行分别与州、县分管政府法制工作领导沟通交换意见,希望协调解决本地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办公条件(如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政府领导对法制工作的更大支持。经过努力协调,顺利解决了海南州政府法制办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方面建立“四室”的问题。

另外,兴海县、同德县、贵南县政府法制办也在海南州政府座谈会上分别汇报了工作,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在此次集中调研活动中,调研组既充分肯定州、县政府法制工作成绩,也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他们共同探讨工作思路和对策,并对州、县政府进一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