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顾好问好都重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政府法律顾问一度成为见诸报端的法治热词。
法律是法治的基石。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既能为政府依法行政划定法律边界,又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可以说,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开辟了一条蹊径。
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承担着为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决策论证;草拟、修改、审核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并据此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等职责。
因此,法律顾问绝对是政府的法律老师。而作为“老师”的法律顾问团队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律专长,弥补政府的法律短板,游刃有余地依法行政。法律顾问要善于发挥百家之言,甚至一家之言,让政府决策尽可能考虑到各种可能,做到兼听则明。为此,政府法律顾问要尽职履责,以自己的所学所长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政府依法决策才能科学决策。要保证科学决策,法律顾问必须保持足够的中立性,法律顾问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客观需要。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队伍吸纳了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不同行业的精英,保证了法律顾问的广泛代表性,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奠定了人才基础和保障。同时,政府法律顾问具有的中立性,确保了法律顾问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当然,职责清,任务明,才能提高效率,因此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和职能范畴非常重要。从为政府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到协助政府审查法律文书、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越广,对行政事务的介入程度越深,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越强,最终确保法律顾问制度行之有效。
同时,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的大小,还在于政府的开放程度。政府应当为法律顾问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舞台,让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现场“零距离”发挥法律参谋的“及时雨”作用。(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