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财政支持开创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新模式

20.06.2018  13:32
            为加快建设覆盖青海省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引导和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省全覆盖,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规定,近日,青海省财政厅联合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施办法》,建立了“由政府主动买单,为村(居)民提供服务”的全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对顾问法律服务的购买内容、方式程序、支付标准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建立了合同履约和绩效考评机制,确定了省州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村(社区)以及各地财政部门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对进一步规范我省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调动法律工作者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操性,为村(居)民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             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村(社区)法律服务,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引导群众法律需求的重要途径。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培训班在西宁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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