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07.05.2015  09:41

  青海新闻网讯 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梳理清理现有行政职权;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近日,我省制定《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根据实施方案,除涉及国家机密和法律规定必须保密的之外,政府工作部门所有职权项目和环节一律对外公开,不得保留解释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效能提高,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投诉,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实施方案明确纳入清单的权力范围,包括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收费、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各部门(单位)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分门别类梳理,逐项列出权力名称、实施依据等,形成行政职权目录,并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调整,在清理的基础上,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规范职责权限,编制责任清单,健全问责机制。

  另外,经过审核确认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予以公开,除保密事项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