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拟于2014年4月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水平。
二、培训内容
《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制定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解读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操作规范、政府采购反腐倡廉规定等。
三、培训对象
1.尚未参加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2.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满两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3.在我省备案、未参加我省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省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4.申请认定乙级或申请备案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将进行测试,测试合格的,发放《青海省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
五、培训时间
拟于四月中旬举办培训班(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培训时间两天。
六、其他事项
1.培训地点:青海大学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原财校)
2.报名时间:参加培训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报名,各采购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此次培训组织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上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培训报名表从青海政府采购网该通知“附件”中下载。联系人及电话:蒲女士,0971—6159677。
3.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资料费、授课费、测试费、场地租赁费等,以弥补成本为原则确定,由参加培训的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附件: 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
2014年3月14日